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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規章 / 教育部法令規章 / 各項函文、函釋 / 社會科授課節數自95學年起減2節

教育部中部辦公室  書函

94/7/7  教中()字第0940509553

主旨:檢送『高級中等學校教師每週任課節數檢討會會議記錄』1份,請  查照。

說明:

一、配合95學年度普通高中課程暫行綱要之實施,本室於94329日召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每週任課節數檢討會』並獲致決議如下:

(一)  本次「高級中等學校教師每週任課節數」之調整如下:高級中等學校社會學科教師每週授課節數調減216節,並自959月起實施。台灣省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得比照辦理。

(二)  95年所需經費,由學校在現有經費預算自行調配,96年所需經費由本室依各校需求向本部爭取編列。

(三)  學校員額不予增加。

二、有關本部89628日台(89)教中()字第89508512函公布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每週任課節數表」,本室將配合高中、高職課程綱要科目之修訂,一併檢討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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