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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認證規定 / 五、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各階段研習規定

一、           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各階段研習規定

請參閱以下檢附之表件。

表一:中小學校參與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各項研習規定一覽表

研習名稱

研習時數

辦理單位

研習時數

登錄單位

認證期限

第二階段證書

名稱及核發單位

換證機制

初階研習

線上

10

縣市/

中部辦公室

輔導網登錄研習時數

受訓後2年內

核發單位

 

縣市/

中部辦公室

證書永久有效,無換證機制

實體

12

縣市政府登錄研習時數(高中職由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網登錄)

證書名稱

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人員初階證書

進階研習

18

區域中心

區域中心登錄研習時數

受訓後2年內

核發單位

縣市/

中部辦公室

證書永久有效,無換證機制

證書名稱

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人員進階證書

教學輔導教師研習

42

區域中心

區域中心登錄研習時數

受訓後2年內

核發單位

縣市/

中部辦公室

在取得教學輔導教師證書後滿10年需換證,證書換發之要求標準另定之。

證書名稱

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教學輔導教師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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