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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服務 / 新生健檢 / 新生健檢實施辦法

國立竹南高中104學年度新生健康檢查實施計畫

一、依   據:學校衛生法第八、九、十條規定辦理

二、目   的:依據教育部指定高中職新生健康檢查項目、方法來辦理新生健康檢查,並依據檢查結果施予健康指導、體格缺點矯治或轉介治療。並供教師安排學生學習活動之參考,期達學生、家長、教師一起關注健康及促進事宜。

三、檢查項目:請見附件一。

四、辦理單位:本校衛生組健康中心主辦、大安醫院協辦。

五、受檢對象:104學年度入學新生全體。

六、實施日期:104.08.07(星期五)上午八點起 。

七、費    用:自費415/人,註冊時一倂繳交,低收入戶者酌情免繳。

八、實施辦法:

(一)新生家長說明會時,以書面資料說明健康檢查相關事項,提供新生

      及家長了解整個流程。

(二)於高一導師會報及輔導員會議說明:新生健康檢查應注意及協助配 

      合事項與討論。

(三)新生始業輔導第一天發放家長同意書(包含部分可自選檢查地點之項目)及健康狀況調查暨緊急事件聯絡表,請見附件二。勾選在外檢查的同學,請務必於檢查當天附上自選項目檢查報告單,否則一律視為同意在校檢查。

      家長同意書於8/07 1600前以班為單位交回健康中心。

(四)請各班導師協助「學生健康狀況調查暨緊急事件聯絡表」填寫及催繳。

    (五)健康檢查結果統計與分析:

        1.健康檢查中發現有異狀的學生,學校將依規定採取相關措施。

2.於檢查完一個月內發出通知(單),通知家長就醫複查矯治,並進行健康指導。

3.學生健康資料處理:以班為單位彙整出異常及需關注學生的狀況;會簽相關師長。

4.追蹤矯治情形:檢查報告出爐後2個月內由大安醫院派員到校進行血液及尿液複檢。護理師協助衛教及聯繫或轉介適當醫療機構。

5.為避免非議,校方僅通知學生找合格醫師進一步檢查或矯治,不指定醫院或診所。

6.一發現重大異常立即告知任課教師,懇請協同照護。

7.經矯治後,將其矯治結果載入其健康檢查紀錄卡『矯治記載』欄中。

8.健康檢查結果及矯治成果製成統計表,提供教師各項教學活動及生活輔導參考。

9.依規定:將健康檢查結果如期呈報教育部。

九、實施流程:

(一)健康檢查前兩周:會勘場地

(二)健康檢查前一天:場地佈置(需備12張會議桌,40張椅子)、器材搬運就緒。

(三)班級檢查時間表公告:

檢查時間

班級

地點

預定返回教室時間

備註

0800

101102

活動中心

0900

08/07凌晨3點後請勿進食

0830

103104

活動中心

0930

08/07凌晨330後請勿進食

0900

105106

活動中心

1000

08/07凌晨4後請勿進食

0930

107108

活動中心

1030

08/07凌晨430後請勿進食

1000

109110

活動中心

1100

08/07凌晨5後請勿進食

1030

111112

活動中心

1130

08/07凌晨530後請勿進食

1100

113114

活動中心

最晚1145

08/07凌晨6後請勿進食

Ø  注意事項說明:

親愛的新生家長:

   謝謝您選擇了竹南高中!非常歡迎貴子弟的加入!鑒於教育部規定高中新

   生必須參與健康健查,為求正確,請配合以下注意事項,懇請家長協助督導。

1.視力檢查:有配戴眼鏡者,檢查當日務必攜帶眼鏡

   2.牙科檢查:檢查前請潔牙

 3.檢查前6小時需空腹,請遵守禁食時(參考班級檢查時間公告表禁食

 4.若有特殊體質及個別需求者,請您直接與健康中心護理師聯繫,電話

     037-476855分機417416。我們將盡力協助。

Ø  檢查當天護理師及輔導員全程陪伴,隨時掌握新生健檢身體狀態

健康中心敬啟

十、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得另行修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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