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竹南高級中學因應登革熱校園防疫工作指引
壹、緣起:
依據疾病管制署資料顯示,國內登革熱疫情嚴峻,在便捷的交通,人潮南
北往返,面對防疫失守,肆虐全台時刻,為維護全校教職員工生之健康,
特召開防疫小組會議,訂定登革熱防疫工作指引,以有效杜絕校園登革熱
之發生與蔓延,將校園疫病衝擊減至最低。
貳、目的:
為維護教職員工生健康,避免感染登革熱,加強校園環境衛生管理及落實
校園環境登革熱病媒蚊孳生源清除工作,以杜絕病媒蚊和疾病之傳播。
參、執行重點措施:
一、加強登革熱防疫宣導:
(一)將登革熱防疫相關訊息公告於學校網站首頁。
(二)於校園公佈欄張貼登革熱防疫海報宣導。
(三)利用校內 e-mail、電子佈告欄、校門 LED 跑馬燈等多元管道,發佈防疫
資訊。
二、成立登革熱防疫工作小組(如後),視需要召開會議研商應變作為。
三、登革熱流行高峰期,加強宣導清理室內外積水容器及處所,包括
下列地點:
(一) 地下室、停車場若有積水處,請儘速將水抽乾,並保持乾燥。
(二) 屋簷排水槽及水溝若有雜物或淤泥,應加以清除以保持排水暢通。
(三) 雨棚及遮蓋物品之帆布、塑膠布積水,應儘速清除。
(四) 巡視防火巷內是否有雜物堆積,若有需儘速清除。
(五) 戶內外盆栽底盤多餘的積水應加以清除,水植盆栽請每週換水並刷洗容器。
(六) 環境周圍整頓後,若有大型垃圾及廢棄物,請總務處協助清運,避免雨後再度積水形成孳生源。
四、每月確實查核並上網填報「登革熱病媒蚊孳生源自我檢查表」(詳見附件一),徹底清除積水容器及孳生源。
五、落實校園環境清潔工作並定期清除垃圾及廢棄物。
六、定期清疏水溝及噴藥消毒。
七、建議校園水溝全面加蓋紗網。
八、定期檢查頂樓水塔是否漏水、有否加蓋及清洗。
九、定期抽查,須改善時通知相關單位改善。
十、如有出現發燒、頭痛、噁心、全身倦怠、後眼窩痛、肌肉痛或關節痛等登革熱疑似症狀
請儘速就醫,並主動告知是否曾前往登革熱流行地區,以利醫師診斷。
十ㄧ、有關登革熱最新疫情及各項資訊,可撥打諮詢專線 1922。
肆、任務分配與職掌:
一、成立登革熱防疫工作小組,由校長擔任召集人,督導登革熱疫情防治;學務主任擔任執行秘書,
統籌分工及聯繫相關處室人員,並統一對外發言。
二、明確訂定登革熱疫情發生時,本校各相關處室之分工與職掌,使各 單位面對疫情爆發時,能
立即啟動防疫機制,分配表如下:
竹南高中登革熱防疫小組任務分配表:
任務職稱 | 行政職稱 | 姓名 | 分機 | 職掌 |
召集人 | 校 長 | 李詩慶 | 300 | 1.綜合指揮防疫相關事宜。 2.召開校園緊急應變小組會議。 |
執行秘書 | 學務主任 | 顏超群 | 220 | 1.統籌校園傳染病防治之各項工作。 2.學校對外發言人。 |
輔導組 | 教務主任 | 劉秀美 | 110 | 1.協助安排調代課、學生在家自學等相關事宜。 2.協助推動校園傳染病防治教學工作。 |
輔導主任 | 李淑媛 | 410 | 1.協助全校教職員工生及家長心理為基調適之諮商與輔導降低對疾病傳播之焦慮與恐慌。 2.加強輔導受隔離之師生其心理層面的調適。 | |
總務組 | 總務主任 | 林冬生 | 330 | 統籌校園登革熱疫情之環境衛生與消毒作業。 |
庶務組長 | 賴金翠 | 331 | 1.落實校園環境清潔,徹底清除積水容器及孳生源,定期清除廢棄物及清疏水溝,並規劃噴藥消毒等事宜。 2.定期檢查頂樓水塔是否漏水、有否加蓋及清洗。 | |
行政組 | 人事主任 | 詹益宏 | 360 | 管理教職員工出缺席狀況 |
主計主任 | 林大為 | 370 | 登革熱防疫等相關經費之核銷 | |
資訊組 | 圖書館主任 | 甘奇威 | 500 | 協助校內網頁防疫資訊的連結 |
聯絡組 | 主任教官 | 彭錦亮 | 230 | 1.統籌學生宿舍,登革熱疫情之環境衛生督導及消毒作業。 2.督導宿舍環境清潔保持(徹底清除積水容器及孳生源,定期清除廢棄物及清疏水溝,並規劃噴藥消毒等事宜)。 |
生輔教官 | 陳瑞文 | 211 | 1.管理學生出缺席狀況,協助學生完成請假手續。 2.依據教育部校安中心規定,於時限內完成通報。 | |
衛生教育組 | 衛保組長 | 徐美玲 | 225 | 1.綜理本校登革熱相關疫情防治事宜。 2.追蹤「登革熱病媒蚊孳生源檢查表」填報狀況,防疫宣導及防疫相關諮詢。 3.與衛生單位保持聯繫,協助衛生單位進行防疫調查及防疫檢測事宜。 |
護理老師 | 林照香 | 631 | 登革熱防疫宣導及設計教學活動 | |
護 理 師 | 高妙芬 葉婉如 | 417 416 | 1.發現疑似或確定個案,依規定通報衛生主管單位。 2.協助疑似或確診之教職員工生健康照顧、就醫事宜。 3.蹤追個案(含在家自主管理者)身體狀況及用藥情形。 4.傳染病應變處置紀錄及統計分析。 5.協助申辦學生團體保險事宜。 |
伍、登革熱病例通報定義:(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2015 年 3 月 19 修訂)
突然發燒≧38℃並伴隨下列任二項以上症狀:
(ㄧ)頭痛/後眼窩痛/肌肉痛 /關節痛/骨頭痛
(二)出疹
(三)白血球減少
(四)噁心/嘔吐
(五)血壓帶試驗陽性 (Tourniquet Test)
將血壓帶增壓至收縮壓與舒張壓的平均值5分鐘,每平方英吋皮膚出現20個以上的瘀點則為陽性反應。
(六)任一警示徵象
警示徵象:1.腹部疼痛及壓痛
2.持續性嘔吐
3.臨床上體液蓄積(腹水、胸水…)
4.黏膜出血
5.嗜睡/躁動不安
6.肝脾腫大超出肋骨下緣 2 公分
7.血比容增加伴隨血小板急速下降
★通報期限: 依傳染病防治法第三條及第四十條,登革熱屬第二類
傳染病, 學校應於二十四小時通知當地衛生主管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