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竹南高級中學傑出校友選拔暨表揚辦法 96.10.16 →檔案下載
一、宗旨:宏揚本校優良傳統與學風,表揚歷屆校友敬業樂群、熱心服務、對國家社會有具體特殊貢獻或傑出之成就,以樹立校友楷模,並為後學典範,宏揚南中精神,增進母校發展進步。
二、主辦單位:國立竹南高級中學。
三、協辦單位:竹南高中校友會、竹南高中學生家長會。
四、表揚類別與推薦標準:凡本校歷屆畢(結)業生於下列各領域有卓著表現足供楷模者,皆具備傑出校友選拔資格。
政治服務類:任職於各級政府機關或擔任各級民意代表,有傑出表現或貢獻者。
學術研究類:在學術研究、藝文創作以及教育等領域,有傑出表現或貢獻者。
社會貢獻類:長期從事社會服務工作,有傑出表現或貢獻者。
專業技術類:在技術發展與創造發明方面,有傑出表現或貢獻者。
工商企業類:自行創業或經營企業有卓越成就,足為表率者。
母校貢獻類:回饋母校有具體特殊貢獻者。
行誼典範類:行誼、聲望、品德或其他優良事蹟,足為表率者。
五、表揚名額:不分類別,每年以3至6名為原則,遇擴大慶祝校慶時得增加若干名額。
六、推薦期間:每年7月1日起至8月底止。
七、推薦方式:
(一) 由本校各單位主管、傑出校友之導師或退休同仁推薦。
(二) 由校友會理監事會推薦。
(三) 由各學科教學研究會推薦。
(四) 由服務單位之機關首長、同行公會或相當之機關團體推薦。
(五) 由傑出校友自我推薦。
八、審查方式:由本校代表、校友會代表及家長會代表共15人組成「傑出校友評選委員會」負責評選及審查工作,經會議討論後,由評選委員票選當年度傑出校友。由校長兼主任委員,並設執行秘書一人,綜理選拔事務。(本校各單位主管代表5人:教務主任、學務主任、總務主任、圖書館主任、輔導主任;校友會代表8人:會長、副會長2人、理事3人、監事2人;家長會代表2人:會長、副會長各1人)
九、表揚方式:
頒獎:由校長於校慶開幕典禮隆重表揚,並頒贈每位傑出校友「傑出南中人」獎牌乙座及當選證書乙幀,以資獎勵。
出版「傑出校友表揚實錄」專輯,並將傑出校友玉照與事蹟典存於校史館。
校友傑出事蹟刊登於「薰風」及「南中青年」,並發佈新聞廣為宣傳。
安排傑出校友於全校集會時,返校傳承求學甘苦、生涯規劃及奮鬥成功之心歷路程,以砥礪後進學子。
十、經費來源:辦理本項活動及協助母校校務發展所需經費,由社會熱心人士與獲選傑出校友捐贈支應。
十一、本辦法經本校行政會議通過,陳 校長核定後公告實施。修正時亦同。
竹南高中傑出校友推薦表
年 月 日
評審結果 | 推薦類別 | 受推薦校友 | ||
□ 政治服務類 □ 學術研究類 □ 社會貢獻類 □ 專業技術類 □ 工商企業類 □ 母校貢獻類 □ 行誼典範類 (請至少擇一勾選✔) | 姓名: | (照片) (可日後補件) | ||
性別: | ||||
出生年月日: 年 月 日 | ||||
畢業級別(年): | ||||
評審委員意見 | 傑出優良事蹟 | 基本資料 | ||
1. 2. 3. | 服務單位: | |||
通訊處: | ||||
電話(含區碼) : | ||||
手機: | ||||
推薦人 | 學歷 | |||
1. 2. 3. | ||||
推薦方式 | 經歷 | |||
☐ 1.由本校各單位主管、傑出校友之導師或退休同仁推薦。 ☐ 2.由校友會理監事會推薦。 ☐ 3.由各學科教學研究會推薦。 ☐ 4.由服務單位之機關首長、同行公會或相當之機關團體推薦。 ☐ 5.由傑出校友自我推薦。 | 1. 2. 3. | |||
備註:1.依本校傑出校友選拔暨表揚辦法辦理。 2.收件截止日期:111年10月12日(星期三)。 3.本表請寄:(1)竹南高中校友會。地址:苗栗縣竹南鎮中正路98號,傳真:037-461215 (2)EMAIL:alumni@cnsh.mlc.edu.tw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