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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傑出校友選拔暨表揚辦法》

       國立竹南高級中學傑出校友選拔暨表揚辦法 96.10.16       →檔案下載

 

一、宗旨:宏揚本校優良傳統與學風,表揚歷屆校友敬業樂群、熱心服務、對國家社會有具體特殊貢獻或傑出之成就,以樹立校友楷模,並為後學典範,宏揚南中精神,增進母校發展進步。

二、主辦單位:國立竹南高級中學。

三、協辦單位:竹南高中校友會、竹南高中學生家長會。

四、表揚類別與推薦標準:凡本校歷屆畢(結)業生於下列各領域有卓著表現足供楷模者,皆具備傑出校友選拔資格。

政治服務類:任職於各級政府機關或擔任各級民意代表,有傑出表現或貢獻者。

學術研究類:在學術研究、藝文創作以及教育等領域,有傑出表現或貢獻者。

社會貢獻類:長期從事社會服務工作,有傑出表現或貢獻者。

專業技術類:在技術發展與創造發明方面,有傑出表現或貢獻者。

工商企業類:自行創業或經營企業有卓越成就,足為表率者。

母校貢獻類:回饋母校有具體特殊貢獻者。

行誼典範類:行誼、聲望、品德或其他優良事蹟,足為表率者。

五、表揚名額:不分類別,每年以36名為原則,遇擴大慶祝校慶時得增加若干名額。

六、推薦期間:每年71日起至8月底止。

七、推薦方式:

(一)    由本校各單位主管、傑出校友之導師或退休同仁推薦。

(二)    由校友會理監事會推薦。

(三)    由各學科教學研究會推薦。

(四)    由服務單位之機關首長、同行公會或相當之機關團體推薦。

(五)    由傑出校友自我推薦。

八、審查方式:由本校代表、校友會代表及家長會代表共15人組成「傑出校友評選委員會」負責評選及審查工作,經會議討論後,由評選委員票選當年度傑出校友。由校長兼主任委員,並設執行秘書一人,綜理選拔事務。(本校各單位主管代表5人:教務主任、學務主任、總務主任、圖書館主任、輔導主任;校友會代表8人:會長、副會長2人、理事3人、監事2人;家長會代表2人:會長、副會長各1人)

九、表揚方式:

頒獎:由校長於校慶開幕典禮隆重表揚,並頒贈每位傑出校友「傑出南中人」獎牌乙座及當選證書乙幀,以資獎勵。

出版「傑出校友表揚實錄」專輯,並將傑出校友玉照與事蹟典存於校史館。

校友傑出事蹟刊登於「薰風」及「南中青年」,並發佈新聞廣為宣傳。

安排傑出校友於全校集會時,返校傳承求學甘苦、生涯規劃及奮鬥成功之心歷路程,以砥礪後進學子。

十、經費來源:辦理本項活動及協助母校校務發展所需經費,由社會熱心人士與獲選傑出校友捐贈支應。

十一、本辦法經本校行政會議通過,陳  校長核定後公告實施。修正時亦同。

 

竹南高中傑出校友推薦表

          

評審結果

推薦類別

受推薦校友

 

     政治服務類

     學術研究類

     社會貢獻類

     專業技術類

     工商企業類

     母校貢獻類

     行誼典範類

(請至少擇一勾選)

姓名:

(照片)

(可日後補件)

性別:

出生年月日:            

畢業級別()

評審委員意見

傑出優良事蹟

基本資料

 

1.

2.

3.

服務單位:

通訊處:

電話(含區碼)

手機:

推薦人

學歷

 

1.

2.

3.

推薦方式

經歷

1.本校各單位主管、傑出校友之導師或退休同仁推薦。

2.校友會理監事會推薦。

3.各學科教學研究會推薦。

4.服務單位之機關首長、同行公會或相當之機關團體推薦。

5.傑出校友自我推薦。

1.

2.

3.

備註:1.依本校傑出校友選拔暨表揚辦法辦理。

      2.收件截止日期:1111012日(星期三)。

      3.本表請寄:(1)竹南高中校友會。地址:苗栗縣竹南鎮中正路98號,傳真:037-461215

                 2EMAILalumni@cnsh.mlc.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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