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績效檢核
(一)成立「績效檢核管考小組」:由校長擔任總督導,教務主任負責計畫總執行,秘書擔任計畫總管考,子計畫A、B、C之管考分別由學務主任、圖書館主任及總務主任擔任。
(二)績效檢核管考小組任務
1.訂定績效檢核指標以作為績效檢核之依據。
2.定期召開工作小組會議,掌握進度,適時發現問題,研擬對策。
3.定期辦理績效檢核會議,落實計畫之推動。
4.依辦理時程於每年12月底前,辦理校際交流觀摩會及成果發表會,並於計畫期滿前撰寫成果報告書。
(三)實施方式
1.子計畫管考:由學校以自主管理方式,由子計畫管考負責人由每月第一週定期管考,填報執行進度報告,並舉行內部管考會議。
2.計畫管考:每兩個月召開之工作會議,由計劃管考負責人將當期內部管考之情形針對進度及執行效益,提出報告及研擬改善建議。
3.每學期由子計畫主持人和共同主持人負責,由校內「優質化自主評核表」自行檢核並自評,針對執行成果進行討論和修正計畫執行方式,並提供積極改進之建議。
4.檢討修正:彙整成果報告並接受諮詢小組之建議與績效考核,就本校辦理績效進行訪視或諮詢,針對執行之優缺點提供諮詢或建議,以利持續深化落實計畫之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