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竹南高級中學圖書館社區共讀站管理要點
109.4.21圖書館委員會議第一次修正
109.2.11圖書館委員會議通過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校園社區化改造計畫之學校社區共讀站作業要點。
目的:改善校園圖書館空間環境,開放社區居民共享學校圖書資源,以達閱讀推廣之目的。
服務對象:
本校學生家長、退休教職員工與畢業校友。
居住於苗栗縣或新竹縣、市之校外人士。
服務項目
閱讀借閱:於館內閱覽區閱讀或借閱書報雜誌。
資訊檢索:於館內資訊檢索區使用電腦及網路。
藝文活動:參觀本館舉辦之各項展覽或講座。
開放時間:
上班日:8:30至12:30、13:30至17:30。
寒暑假:週一至週五8:00至12:00、13:00至17:00。
例假日、國定假日或校訂休館日暫停開放。
使用辦法
初次進入社區共讀站需填寫「社區共讀站服務申請表」,完成申請程序後憑入校識別證及有相片之個人證件,登記入館後方能使用。
本館對外開放空間為藏書區、閱覽區、資訊檢索區,並以學術用途為限。
館舍空間及設備若有行政辦公、教師教學、學生自習等用途時,優先予本校師生使用
進入本館需保持安靜,禁止飲食,共同維護館舍整潔。
不得攜帶背包、提袋等進入藏書區,個人物品若有遺失,本校不負保管責任。
本館電源僅供行動載具緊急充電用,不得私接其他任何電器。
如造成館舍或設備物品之污損損壞,需修復還原。
使用電腦或網路者需遵守本校網路使用規範。
館藏借閱規則:
借閱數量與期限:
圖書:2冊/ 14天。
過期雜誌:2冊/ 14天。
影音光碟:2片/ 14天。
借閱到期日前二日起,若無他人預約則可申請續借,續借以一次為限。
圖書逾期歸還,每逾期一日停止三天借閱權,逾期十日者註銷資格且不得再辦。
圖書遺失或污損者,依「國立竹南高中圖書館館藏遺失或損毀賠償辦法」辦理。
兩年內未有任何借閱紀錄者,本館將逕自註銷其資格。
凡進入本校皆需配合本校維護校園安全之各項措施,違反規則經勸導後不改善者,本館將註銷其資格並禁止其入館。其餘未盡事宜皆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本要點經校內圖書館委員會議通過,陳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