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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竹南高級中學112學年度繁星推薦作業校內初選實施辦法
國立竹南高級中學「112學年度科技校院繁星推薦甄選入學」校內初選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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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竹南高級中學「108學年度科技校院繁星推薦甄選入學」校內初選實施辦法
國立竹南高級中學107學年度繁星推薦作業校內初選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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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竹南高級中學106學年度繁星推薦作業校內初選實施辦法
國立竹南高級中學105學年度繁星推薦作業校內初選實施辦法
國立竹南高級中學「105學年度科技校院繁星推薦甄選入學」校內初選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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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中等學校教師每週任課節數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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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作業要點訂定應遵行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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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中等學校辦理招生入學試務報名費支出注意事項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推動高級中等學校及五專多元入學補助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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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學生助學金及住宿伙食費原則
教育部主管之高級中等學校維護突遭重大變故學生學習權益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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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科112學年度入學課程計畫書-112022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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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竹南高級中學家境清寒成績優良學生學雜費減免作業原則》
105.6.29校務會議授權105.8.26導師會議修訂
104.8.28校務會議通過
壹、 依據: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3年4月3日修定《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向學生收取費用補充規定》第七條辦理。
主旨:為獎勵清寒學生品學兼具,以減免學雜費的方式減輕家計負擔。
作業原則
審核標準:
申請學雜費減免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 學期學業平均為每班前三名。
(二) 體育成績乙等(70分)以上。
(三) 德行評量需符合以下規定:
1. 無小過以上處分(含三支警告)。
2. 無曠課記錄。
(四) 需檢附以下任一清寒證明:
1. 由鄉鎮市公所開具之「中低收入證明」
2. 村里長所開具之「清寒證明」
3. 家庭所得證明
(五) 無享有政府其他相關學費減免、補助,或與減免、補助學費性質相當給付者。
申請流程:
開學後一週內填具申請單送至註冊組申請,註冊組審核後通過者始予以減免學雜費。
未備齊第一項所需條件及未依公告期限內申請,不予辦理。
本規定經校務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