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入學畢業條件(修業年限5年)
11.修業期間德行評量獎懲紀錄相抵後未滿三大過。
2.畢業最低學分數為150學分成績及格,其中部定必修及校訂必修至少需102 學分且成績及格;同時選修學分至少需修習40 學分且成績及格
1.未符合畢業標準者之處理方式:
已修畢一百二十個畢業應修學分,發給修業證明書。
2.學業成績採學年學分制。同一科目若學年成績及格,即可得到上下學期學分;若學年成績不及格,僅能得到及格的學期學分數。
例:上學期學期成績國文63分(4學分),下學期學期成績國文57分(4學分)→平均60分→可得上下學
期的學分共8學分。
上學期學期成績國文63分(4學分),下學期學期成績國文55分(4學分)→平均59分→僅可得上學
期的學分共4學分。
3. 請依據以上說明檢核自己是否能順利畢業,強烈建議不要將畢業學分算的剛剛好,避免畢業學分不足。
107學年度入學適用※依據《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第二十五條 可領取畢業證書條件如下:
◎請自行檢核以下四項條件是否均須達成,缺一不可!
1.修業期間德行評量獎懲紀錄相抵後未滿三大過。
2.實得學分須達160學分以上。
(1)必修至少120學分(須含48學分核心課程(如下表))
(2)選修至少40學分。
3.修業年限未逾五年(含重讀、延修,不含休學)。
後期中等教育共同核心課程領域、科目及學分數表
領域名稱 | 科目 | 學分數 | 備註 |
語文領域 | 國文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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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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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學領域 | 數學 | 6~8 | 本校為8學分 |
社會領域 | 歷史 | 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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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 | |||
公民與社會 | |||
自然領域 | 物理 | 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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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 | |||
生物 | |||
藝術領域 | 音樂 | 4 | 任選兩科目 共4學分 |
美術 | |||
藝術生活 | |||
生活領域 | 生活科技 | 4 | 任選兩科目 共4學分 |
家政 | |||
相關科目 | |||
體育領域 | 體育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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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學分數總計 | 48 |
說明:
(1)「生活領域」中之「相關科目」係指「資訊科技概論」、「生涯規劃」、「法律與生活」及「環境科學概論」等科目。
(2)選修科目不可視為核心課程。
◎附註:
1.未符合畢業標準者之處理方式:
已修畢一百二十個畢業應修學分,發給修業證明書。
2.學業成績採學年學分制。同一科目若學年成績及格,即可得到上下學期學分;若學年成績不及格,僅能得到及格的學期學分數。
例:上學期學期成績國文63分(4學分),下學期學期成績國文57分(4學分)→平均60分→可得上下學
期的學分共8學分。
上學期學期成績國文63分(4學分),下學期學期成績國文55分(4學分)→平均59分→僅可得上學
期的學分共4學分。
3. 請依據以上說明檢核自己是否能順利畢業,強烈建議不要將畢業學分算的剛剛好,避免畢業學分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