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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規章 / 教育部法令規章 / 各項函文、函釋 / 考試期間無溫書假之安排(96/1/9)

教育部中部辦公室  書函

96/1/9  教中()字第0960500481B

主旨:關於學校行事曆可否安排溫書假案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各校依95831日公布之『各級學校學生學年學期假期辦法』訂定行事曆,是項辦法並未授與各校安排『溫書假』之規定,各校於校內各項考試期間,仍應避免溫書假之安排。

二、各校因考試時程之安排需求,上課作息時間需有所調整時,應於學校行事曆預先排定,並經校務會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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